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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5-26 点击:

 
一、会计从业资格类问题
 
1.问: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何时报名?
答:2013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初步定于6、7月。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届时请关注当地财政部门网站公告。
 
2.问:外省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江苏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网上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江苏省内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5)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问: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
答:需要参加。
 
4.问:如何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真伪?
答:目前,需要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真伪的,请与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核实。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类问题
 
1.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上报名的地区可自行从网上下载。
 
2.问: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答:目前我厅还没有接收到财政部有关2013年考试报名的任何相关通知,考试报名时间无法确定。请留意当地财政局网站,我们会第一时间公布考试的有关信息。
 
3.问:我的已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但尚未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能否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问:对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
答:(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5.问: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的实际会计工作时间计算,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计算为会计工作年限。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报名年度的12月31日。
 
6.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7.问: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8.问:想跨省报考会计资格考试,如何进行报名?
答:该考生须在办理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考试省份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9.问:如何处理违纪违规考生?
答:根据财政部、人保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保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12号令),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0.问: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有何规定?通过2012年考试的人员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目前2012年考试通过人员证书正在由相关部门办理当中,如果可以领取,会由当地市考试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直接对外公告,有相关疑问请与当地(市)财政局会计主管部门联系。
 
11.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2.问:遗失会计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答:(1)考生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2)考生须携带经本人签字的《证书补办申请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提供下载)和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整版报纸)向当地市级考试管理部门(地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信息确认手续。(3)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确认信息并盖章后,将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原件上报省考试中心登记补办证书。
 
三、(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类问题
 
1.问: 工作单位属于南京市的会计人员如何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是参加南京市的还是省里的评审?
答:属于南京市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会计人员,应向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2.问:非本省管辖单位的会计人员想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非本省管辖单位(如中央企业、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等)的会计人员,需要在江苏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向江苏省职称主管部门申请委托代评手续。
 
3.问: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对申报人员的外语能力有什么要求?
答:外语不作要求。
 
4.问: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对申报人员计算机能力有什么要求?
答:除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证的人员以外,其他申报者需提供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或省职称办认可的其他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
对照上述规定,目前认可的是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其他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须经省职称办认可并出具证明。
 
5.问: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的三年有效期如何计算?
答:考试通过当年之后的三年为有效期。如:2012年度考试合格的,其有效期为2013年至2015年,考试通过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这三年中申报参加评审,三年中没有申报或评审未获通过的,成绩自动失效。
 
6.问:参加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那么2013年发表的文章能否作为申报材料?
答:可以。申报人员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完全符合申报要求方可申报。2013年发表的文章或产生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也可作为申报材料,但评审时仅作为参考。
 
7.问:按照考试合格标准,我通过了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但是目前还未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这种情况下,我要是想参加201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怎么准备材料?
答:可以。申报人员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完全符合申报要求方可申报。2013年发表的文章或产生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也可作为申报材料,但评审时仅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