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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5-26 点击:

 
会计人员如何进行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有关要求,会计人员自发证之日第二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2011年起,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方式(具体可以咨询百业会计方老师 13608699718,百业官方QQ4001110371),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全的,可以在网上补学。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11〕2号)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关于 2011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已下发,请高级会计人员及时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方式:各参加培训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报名,办理参加培训登记手续;省属单位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或者在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以便有计划进行组织。